他后面是越说越乱,自己都糊涂记不清了。 “是先看到破庙,庙门口有俩石狮子,左边那个没脑袋,从庙旁边的小路穿过去,再走十里地,就能看到一棵大槐树,然后走右边的路。”
是徐志。
此时,他正蹲在火堆旁,拿着一根烧黑的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什么,嘴里念念有词,把他哥刚才颠三倒四说的路线,一字不差还带补充地全说了出来。
他一边说,一边还在地上写写画画。
徐添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地看着自己的弟弟。
他去问路的时候,徐志就在旁边东张西望,他还以为这小子根本没在听。
哪想到,他自己都记混了,徐志却记得清清楚楚。
张素红也惊了。
她看着在地上专注画图的徐志,心脏砰砰直跳。
过目不忘?
这傻儿子,居然有这种天赋?
她压下心里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二志,你再说一遍,从大槐树那儿,往后怎么走?”
徐志抬起头,眨巴着干净的眼睛,又低头继续在地上划拉。
“过了大槐树,走五十里,有个叫‘鸡鸣驿’的镇子,镇子不能进,有兵,要绕开镇子,从西边山脚下的小路走,能直接插到官道上,然后就一直往北走,就到北平了。”
他说得流利又清晰,比徐添这个亲身去问路的人还明白。
徐富贵也凑过来看,一脸的不可思议。
“嘿,神了嘿!二哥你这脑袋瓜,啥时候这么好使了?”
徐志画完了,扔掉手里的树枝,拍拍手,又恢复了那副傻乎乎的样子,指着锅里开始冒热气的泡面,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面,吃面。”
张素红的心里却掀起了滔天巨浪。
她一直以为徐志只是个需要照顾的傻孩子,是拖累。
可现在看来,他不是拖累。
他是个宝贝。
一个拥有超强记忆力的天才!
有这过目不忘的能力,又是个傻子,往后做什么事谁会怀疑呢?
这可真是个宝贝疙瘩。
张素红把煮好的泡面分给大家,特意给徐志多加了一根火腿肠。
徐富贵看着那根油汪汪的肉肠,馋得直咽口水,却没敢吱声。
活干得好,入了她心里,才能有吃的。 二哥就动了动嘴皮子,就得了一根肉肠。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
吃完饭,大家围着火堆准备休息。
张素红把徐志叫到身边,指着地上的地图,又问了几个细节。
徐志对答如流,甚至连问路时,那个路人抽了几口旱烟,弹了几次烟灰都记得一清二楚。
张素红彻底确定了。
也对,可能是心思单纯,专注力都放在这些小事上了,当然不记得别人怎么说话。
张速红想了想,从超市空间里摸出了那根之前从江屠夫那缴获的银链子。
她把链子放在徐志的手里。
冰凉的触感让徐志在睡梦中动了动,下意识地把链子抓紧。
张素红看着他,做了一个决定。
因为李金喜身体不好,于是他们还是准备在这里继续停留一日。
张素红对徐志越来越好,加餐次数都变多了。
徐志明显高兴了许多,因为张素红没有再让徐添死死地拽着他不让他乱跑,反而是开始哄着他,说有重要的事情拜托,给他听得特别开心。
她只是告诉他:“二志,咱们要是出发了,你就负责帮娘记路,咱们要去一个很大的地方,路很长,要是记错了,咱们就回不了家了。”
“嗯!”徐志重重地点头,眼睛亮晶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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