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这地界,于家就是土皇帝。
于家的行事风格,且看他家的出身和他们与沈家结亲的渊源就可见一二。
于北奎虽然现在是军长,是驻军司令,可是二十年前可是名震西北的大土匪。
至于他们的亲事,就源于二十三年前,沈韵晴的爷爷带着全家从京城避祸回乡的时候遇到溃兵抢劫,于北奎阴差阳错地救了爷爷和全家性命。
他虽然是土匪,但是敬重读书人,爷爷当年是头榜第四名进士及第,龙城的骄傲,于北奎救了爷爷,倒似他与有荣焉的样子。
于是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爷爷指着母亲肚子里的她与于北奎说,这个孩子生下来,男的与你家小少爷结为兄弟,女的就当我沈家报今日之恩,嫁与你家做媳妇。
从此二十余年,哪怕是沈韵晴的爹沈家大少爷带着妻子留洋又定居京城从来没有回来过。于家四节八礼却从没缺过沈家的。
哪怕是当年靖军都督围剿到他化整为零散入山野,连他们家祖坟都给刨了,他依旧暗中派人过来,不曾缺过礼数。
后来坐大,成了西北首屈一指的大军头儿,这就更不用说了。
这种人家的婚岂是能毁的?
既然不能直接悔婚,那就只能想别的方法了。
沈韵晴觉得,于凤城在京里读过军校,该算是个新式文明人,怎么会忍受这样的包办婚姻呢?因此特意写了一封信,约他出来面谈。
于凤城接到她的信,前前后后看了七八遍,琢磨了十七八遍,还是偷偷背着家里去了。
论理,他们是未婚夫妻,最不能打照面的时候。
这疯丫头能有什么事居然私下约了他见面呢?他都好奇死了。
见面那天,于凤城来了就觉得不对。
他看了一圈也没看见沈家的哪一个长辈,不由得好好看了沈韵晴几眼,只见烫着头发,穿着衬衣和灰泥长裙,脖子上男人一样系着领带,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脊背直直的,下巴高高的,面对面请他坐下,居然张口闭口和他讲什么婚姻自由,爱情自主了起来。
他越听越是冒火,心想,这样的疯丫头娶回家不把他老子气晕过去?娶、娶、娶,娶什么娶,她不想嫁,老子还不想娶呢。
于凤城说是进京读了两年军校,可是虞大帅的新式军校里多的是各家军老爷的少爷子弟,于凤城回来书签子都是没拆开几本,打架、喝酒、玩女人的本事却是更进了一步,气得于北奎不时不时挥舞着枪通条恨不得抽死他拉倒。
从此再没人敢说于凤城是读过书的。于凤城也最讨厌读书的人,尤其是读洋书的。
在京里的时候,他那些狐朋狗友也有带他去家里玩耍的,那些西洋教育的小姐他也见过,没有不是一身矫情毛病,动辄掩口眨眼要晕倒的,她们嫌他粗俗,他还嫌她们“假”,更何况她们哪一个也没有沈韵晴长得娇气。
不过那帮女的加起来也没沈韵晴这么气人的。
他忍不住了。
跳起来。
“你一个老姑娘,男不男,女不女的老子稀罕?”他哼了一声,满意地看着沈韵晴的脸一下子僵了起来,“实话告诉你,我若不娶你,我老子能活宰了我,你道是我想娶你?”扔了杯子走人,骂骂咧咧留下沈韵晴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