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鸿有信,清梦了无痕

1.没事找事做 每周赠币

程墨瑾在梁府已经工作了月余,府中该认识的人认全了,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性格也知道的差不多了,什么人该打交道,什么人不能招惹,秀秀也跟她讲了很多。

在这府里该认识的地儿也认熟了,和秀秀的关系也逐渐失去了那种尴尬,亲近了起来。

除去熟悉环境的这些日子会有点意思,剩下的就是各种循环往复,没什么意思,但是也没什么办法。

除了有着秀秀这么个小话痨,能够听听她讲故事、讲八卦,程墨瑾决定要寻找新的兴趣爱好,好让自己的平淡余生能够丰富一点。

无论是在干活的时候还是睡觉前,程墨瑾都在思考,自己能够做点什么。

思来想去,自己对于这个朝代还是太不了解,秀秀又是没怎么读过书的,所见所闻也都是靠的“口口相传”的事儿,于是她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找点书看。

这大概是这个年代最容易进行的脑部运动,整天干活,脑袋空空的生活,让她觉得自己都变傻了。

但书这种东西,她一个体力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够承担的,于是只好通过“蹭”的方式去看书。

好在与她和秀秀一同干活的人总是喜欢偷懒,成天见不着影子,这种时候,程墨瑾就会让秀秀给自己望风,然后她就跑进三姑娘的房里找点书看。

说来有些好笑,程墨瑾上学的时候并不是什么热爱学习的人,至于看书也总会选些有意思的小说读读,或者是看看漫画。

而三姑娘的房里就是些《孝经》、《论语》、《女诫》、《女德》,让程墨瑾很是无奈,不过程墨瑾认识的繁体字不是很多,所以看书也纯当认认字了。

想想三姑娘离开萸阳的时候不过七岁,读这些个书也真是难为她了。

好在后来秀秀告诉她,主君的书房里应该会有些别的书,于是在看了无数次《论语》之后,程墨瑾又在秀秀的掩护下摸去了主君的书房,从满屋子书里顺了几本文集出来。等看完之后再放回去。

时间久了,看书这种摄入知识的方式有点不能满足程墨瑾,毕竟书里的内容她也是似懂非懂的,认识字儿不会写也是会闹笑话的。

虽然她不知道作为一个“清洁工”,她为什么需要写字,但是她还是想学着写点字的。

秀秀没怎么读过书,在宋朝,两人之中总得有个人有点文化还是好些的,不识字,在一些契约文书上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于是她又靠着攒下来的月钱,买了一只中等品质的笔,又买了点品质一般的纸和墨。

在她看来,笔得买好一点的,但是对于她来讲,中等品质的笔已经是她能负担的比较好的笔了,要练字,笔自然是用得勤,质量好点的话,坏的也能慢些。

虽然她觉得自己也不至于刻苦到把笔写烂的地步,但是程墨瑾总觉得有个称手的工具才能做好事。

纸和墨用的多,练习的时候,字写坏的也多,自然不能买的太好,只能省着些。

但其实大多时候,程墨瑾是用笔蘸些水,在桌子上写写,等练得差不多了,再在纸上写,这样就又省了纸墨了。

再者,秀秀并不是很支持程墨瑾将钱花在这些上面,但架不住程墨瑾喜欢,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还是努力的做着女红,攒着钱,她是真觉得程墨瑾也应该省省钱为今后做打算的。

但即使她明里暗里劝过很多次,程墨瑾一开始还会跟她细聊,后来就开始巧妙地回避这个话题了。

于是秀秀也没有什么办法,两人就这么以各自的方式盘算着未来的生活。

秀秀总能在程墨瑾不知道的时候收到李婆婆的各种安排,让程墨瑾一直怀疑,秀秀是不是个人工智能,只要李婆婆那边发出指令,秀秀就能立刻知道。

腊月的一日下午,程墨瑾还蹲在书房门边看书,这是一本讲篆刻的书。

程墨瑾生前没什么爱好,刻橡皮章算一个,虽然是没有发展很久的一个爱好,就是没事的时候随便刻两刀玩。

所以翻到这本书的时候,还是有点惊喜的,因此她看的很入迷。

而不知什么时候,秀秀悄没声的摸到了她的身边,突然拍了她一下。

程墨瑾吓了一跳,还以为李婆婆来检查了,手中的书差点飞了出去,又赶紧往身后藏,心里一直想,为什么到了这里自己就成了这么个工作不认真的人呢?

仔细看看,好在并没有别人,只有秀秀一个人,虽然李婆婆没来,但秀秀是带着李婆婆的消息来的。

“哈哈,你这个小傻子,终于被我吓到了吧!”秀秀很得意的笑着。

之前她没事总喜欢在程墨瑾看书的时候逗程墨瑾有人来了,但是程墨瑾每次都很从容,弄得她很没有成就感。

其实程墨瑾每次都是半看半警惕着的,所以很少被吓到,即使被吓到了,她也只是心里一慌,但是表面还是很镇静的样子,所以秀秀以为她没有被吓到。

只是这一次她太过入迷,所以忘记了自己正在上班摸鱼,这才被秀秀吓了个正着。

程墨瑾撇撇嘴表示你赢了,随即等着看秀秀接下来要做什么。

秀秀挑了挑眉,有些得意却又硬憋着问:“你就不好奇我刚刚去做什么了吗?”

程墨瑾见秀秀一副呼之欲出的样子,心里想,我问不问你都会说啊。

“我没发现你离开了。”程墨瑾心里藏着笑,但是脸上却不做表情的说。

“啊……你一点都不关心我!”秀秀仰天长呼,“你个小没良心的,亏我还帮你争取!”

“争取什么,休假还是出门?”程墨瑾赶紧转移话题。

“哇,你怎么总能猜到我做了什么,你是有千里眼吗?”说着,秀秀双手扶住程墨瑾的肩膀,三百六十度的端详着,仿佛不找出程墨瑾身上的千里眼誓不罢休。

“好啦,你还没说呢。”程墨瑾将秀秀的手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她并不习惯和人有肢体接触,虽然她和秀秀相处的时间快一个月了,这也不算她的身体,对于秀秀的热情开朗也很喜欢,但是触碰的感觉还是让她有些不适。

秀秀并没有在意程墨瑾的动作,而是迫不及待的告诉程墨瑾她得到的消息。

“李婆婆说过两日要去城外的澜酉寺。

一则是主君他们新年要回来了,到时候可得忙一阵子,再要想出门不容易了。

二则是她家媳妇还有月余就要生产了,打算去祈福。”

秀秀说完有些得意的看着程墨瑾,希望程墨瑾接着问她。

“那李婆婆是同意我们也去?”程墨瑾问。

“什么同意我们去啊,是我求来的,婆婆见我乖巧懂事才答应的!”秀秀还没等程墨瑾的话音落下就接着说。

“好好好,你最棒,但是我们去寺里干嘛啊?”

程墨瑾虽说不常出门,但是她也是真不怎么喜欢出门,毕竟她一没钱,二没交通工具,出门全靠腿,实在是不想折腾,过久了生前的劳累日子,现今只想闲下来。

“去干嘛?当然是去拜拜菩萨呀!求菩萨给个好姻缘!”秀秀脱口而出,随即又有些害羞,但又硬撑着一口气,理直气壮的样子。

程墨瑾见她这样,觉得有些可爱,明明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女孩儿,却偏偏表现得好像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的样子。

“我不信这些的。”程墨瑾脸上带着些无奈笑意,但突然想到了些什么,于是又说了句前后不搭的话,“那去吧。”

秀秀像是教书先生表扬学生般点了点头,然后拍了拍程墨瑾的肩膀,脸上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能有神明能够听到你的祈求吧。程墨瑾回想起自己经历的那些事,默默在心里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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