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难驯

第1章 傅书华 每周赠币

傅书华新捧的小明星死了。

死的时候光着身子,死状极其凄惨,听说是被几个金主折磨死的。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刚上片场。

几个大帽子用一个担架把人抬出来,风一吹,覆盖在她脸上的白布被掀开。露出一张死不瞑目狰狞的脸,以及一股难以言喻的硫酸的味道。

她最引以为傲的皮肤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淤青,血都凝成了深紫色,那样的骇人的景象,我只看了一眼,胃里就开始翻江倒海。

喉咙一热,还是经纪人鸡哥给了我一杯水才缓过来。

小明星姓梁,叫梁蕾,听说之前是西北圈里有名的坐台,一路往上潜规则上位,也不知道怎么入了傅书华的青眼,让他生生弄了一个S+的制作砸她,大有不把人捧出来不罢休的架势。

虽是S+,但到底是里面的女二号配角,我就更惨了,虽然跟她同一个剧组,却是连女三都混不上的跑龙套,唯一的高光戏份还因为各路人马删了又删,变成了一个只充当背景板的人物,可有可无。

正弯着身子休息的时候,制片人过来了,看见我在地下蹲着,鄙夷道:“不就是死个人吗?古往今来,唱戏的婊子哪有不出血的?江钿,你还真以为你还是那个人人捧着的大明星呢?”

“立刻给我换好戏服,五分钟之内我要看见你进入状态,否则就给我滚蛋!”

鸡哥知道我见不得血味,心疼我,想要替我说话,却被制片一阵臭骂。

我拉着鸡哥的袖子站起来,白着脸说好话,大致就是说最近状态不好,要调整一下,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们计较。

等人走了,鸡哥眼圈有些发红,一边替我上妆,一边抹眼泪。

他说:“傅书华也真是够心狠的,说翻脸就翻脸,一点也没考虑你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等到上完半面儿,又乐了:“他新捧的人死了,阿钿你就还有机会,你跟他服个软儿,认个错,说不准就还能回去……”

絮絮叨叨,都是为我考虑。

我却沉默了。

傅书华,也是我的前金……主,华国顶尖那批二代中的一个。做事毫不拖泥带水,颇有父辈的遗风。

他这样的人,注定是天之骄子,跟我这种普通家庭出来的人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

但是自从某一次文艺汇演之后,他不管做什么都带上了我。

我借助他的资源人脉在娱乐圈混的顺风顺水,不过短短两年之间,已经从默默无闻跻身于一线小花的行列。

可是,就是这样的人,拿得起也放得下,自从半年前的一次口角之后,傅书华就再也没找过我,从此我的资源一落千丈。

再加上早年因为不懂得低调,得罪了不少人,更是被人落井下石,直到现在,更是在娱乐圈查无此人。

他捧这个小明星,也是因为我在这个剧组,想气我。

只是我不知道,傅书华手里的资源梁蕾几辈子都吃不完,可是她为什么选择铤而走险,去跟几个下三流的金主玩这种把戏。

这是自毁身家,梁蕾不至于这么蠢。再加上她死时那恐怖的表情,我觉得蹊跷得很。

鸡哥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在替我做好最后一个发型后,低声又重复了一遍:“你去给他认个错,听话?!”

我扯扯嘴角,脸色发白。

他不知道的是,在放弃我之前,傅书华已经快有老婆了,跟他门当户对,圈里人都知道的那种。

傅书华的老婆,也是顶尖那层的千金,我曾远远的看过一眼。明眸善睐,很有气质,模样却不是傅书华喜欢的那款。

我是傅书华身边待的最久的女人。他身边莺莺燕燕无双,换女人比换衣服都勤。可是,却从没有想过把我换下来,大抵上也是拜我这张脸所赐。

傅书华喜欢长得明艳,性格柔弱的。在那事的时候,更看重颜值。

于是我就发疯了似的往这两方面钻营,把他哄得舒舒服服的。

傅书华虽然家风清正,但到底也是男人,秉承的原则是“家里红旗不倒,外头彩旗飘飘”。

他玩女人,很有一手。

不仅是长相,别的地方也很挑剔。

譬如梁蕾,听说她是特意做了手术,又花了大价钱买下了她在西北圈的黑料,这才算是站住了脚跟。

但我敢肯定,傅书华根本没碰过她。

捧梁蕾,是借了他朋友的名义,理由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是,我是万万不可能回去的。

说句难听的,一个外室在金主身边比正室吃香,要正室怎么看?

她未婚妻虽然跟他没感情,但是心里也跟明镜似的。

我要是再在他身边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我一察觉到苗头不对,就赶紧抽身了。

更何况,我眼神晦涩的瞟了一眼袖口的位置。

越是上层,玩的越是变态,我怕血的毛病,就是跟在傅书华身边留下的。

想的太多,耽误的时候也就长了,等我来到镜头前,猝不及防的脸上挨了一个巴掌。

下的是十足十的力气,我半边脸瞬间就肿起来了,本来的设定时借位。可那女的眼里的挑衅让我认识到,这一下不是意外。

导演没喊“卡”,谁也不敢停。

我忍着眼泪继续往下演,期间对面又以各种理由挑事儿,让我身上受了不少伤。

好不容易挨到下戏,脸已经面目全非了。

这张当时为了伺候傅书华保养到极致的脸,难看的不像人样。

我瞅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目都是戾气。

可没办法,在这个圈子,没有靠山,就是包子馅,人人都能踩上一脚。

下戏的时候,鸡哥把我送回去,临走前又提了一嘴靠山。我胡乱搪塞过去,把自己塞到了酒店床上。

我才二十三岁,当然要找靠山,只是,不再去找傅书华了。

整整一天又是泡凉水又是被扇嘴巴,我发起了低烧,昏昏沉沉的时候,听到门口有人敲。

打开,外面连个鬼的影子都没有,地下只有一个精致又小巧的盒子,是某大牌。

我只以为是鸡哥买来东西哄我开心,想都没想就把盒子撕开了。

等到打开盖子,看到里面的东西时,血液瞬间就凝固了。

那居然,居然是一根儿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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