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你知道,传说中有种东西,是被称作“妖魅”的存在?
就潜行在山林或旷野里,也许是蛇变的,也许是狐狸,总之显化出最美的容色,以最惑人的姿态,一步三回头,招呼着旅人随其而去。
元珺炆觉得,萧遐的眼睛,就是传说里妖魅的眼睛,萧遐的微笑,就是成精的狐狸那毛茸茸的大尾巴。
狐狸幻化成美人,冲人巧笑倩兮,眉目盼兮,用那香喷喷的衣袖拂过人鼻端,羞答答半掩面,引着人往林子深处去了。
偏偏人对此极为受用。
元珺炆也不得不承认,萧遐这人做事,确实和他本人一样漂亮。
他给的这些铺子天然连接三教九流,是情报与资金的活水渠,当然能供她织下更宽更密的网。金银财物在此流转生息,各路消息在此汇聚分流,一些不便摆在明处的勾当,也有了最体面的幌子。
早在脱离元瑾之前,元珺炆便假意讨好依附,慢慢将元瑾手中的人与势化为己用,直至反手将了元瑾一军。但这不够,远远不够。她越来越相信,只有绝对的力量,绝对的掌握先机,绝对的心狠果决,才是她驯服猎物,实现一切的手段。
离开北安王府时,元珺炆手里能用的,只属于她且只忠于她的心腹,寥寥无几。除了丹珠和聆儿两个侍女,也就只有仓庚这一个细作。
聆儿跟着元珺炆的时间最长。元珺炆被关在掖庭的时候,聆儿就在那儿了。她原本是住在魏梁边境的梁国人,两国交兵时被掳,和许多战俘一起充入掖庭做苦役。隔着门缝,聆儿曾悄悄递给她一碗干净的水,所以后来元珺炆走出掖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聆儿从苦役堆里带了出来,留在身边。
聆儿没什么城府。在元珺炆身边待了这些年,她还和当初一样简单直接,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元珺炆有时看着她,会特意不去点破,也不加打磨。身边留这么一点不掺杂质的东西,不算坏事。
丹珠是元珺炆买来的。某一年的上元夜,平城唯一不禁夜的日子,灯火阑珊处,元珺炆的目光越过喷火耍棍的喧闹,落在杂耍班主手里那个女孩身上。她那时瘦骨伶仃,一阵风就能给刮倒似的,被攥着头发强推出来翻跟头,泪痕斑驳,唯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倔强不熄。她忽然挣脱班主,不管不顾地冲向人群,死死抱住了元珺炆的腿。她仰起脸来说贵人,求你买我,买我走吧,我很有用的。后来元珺炆闲谈时问过丹珠,街上人来人往,为什么偏偏是冲向她。丹珠笑着回答,是因为眼神呀,那天别人看的都是杂耍,而贵主看着的,是丹珠。
丹珠机敏能言,总能最快领会元珺炆心思,然后最快做出正确判断。元珺炆信任丹珠,就像游动的小鱼汲取活水,是无需思索的本能。
说起仓庚,他还是元珺炆亲手为自己挑选出的快刀。几年前在一条陋巷,她走到衣衫褴褛的少年面前,对他说,我能给你温饱,给你庇护,给你一个施展能力的机遇。少年从蓬乱的头发下抬起眼,问她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她答得不假思索:忠诚,绝对的忠诚,刺探消息的本领,杀人的胆量。
那时他还是个被通缉的亡命徒,扮作乞儿藏在平城最脏的角落。元珺炆看中的,就是他前不久孤身摸进守卫森严的太尉府,悄无声息抹了太尉夫妇脖子,为被欺辱至死的家人报仇的那股狠劲与魄力。
到现在,仓庚跟了她两三年,为她做了不少事,手底下也带出了一批能用的人。
元珺炆将绸缎庄交给仓庚,让他用以继续培养暗探,仓庚恭敬地躬身。
这次,元珺炆也给了仓庚一项新的任务。
“去南边,潜入梁国,把萧遐的底细从头到尾再摸一遍。”
仓庚没多问,只是抬眼时露了不解:“贵主,此人不是早就查过了?”
“查过的是他来魏朝之后。”元珺炆声音平缓,“我要弄清的是他前半生。他在梁国的旧事,旧人,旧痕。一点一滴,都要。”
不知为何,她总感觉,有什么若有若无的异样一直悬在心头。像有山魅蛰伏暗处,而她瞪大了双眼前望,辨不清个大概,却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无声无息渗着寒意,隐隐地,硌着她的心神。
这样的异样,她只在萧遐身上感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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